四川省电力公司
关于2010年招聘考试录用高校毕业生
办理有关手续的公告
根据《四川省电力公司2010年招聘录用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考试公告》规定的录用原则以及考试成绩,按照报考职位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经公示无异议。现将招考录用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体检
拟录用人员须按要求参加常规健康体检,体检结果由省公司转交用人单位。
(一)成都地区高校的毕业生
统一于5月6日上午在四川电力医院进行体检。
具体地址:成都市东风路二段21号,东风大桥与水碾河之间。
体检项目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《新进人员健康体检方案》。
(二)成都以外高校的毕业生
可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或四川电力医院进行体检。
外地毕业生自行体检者,体检项目按《体检方案》第三条执行。
二、录用
(一)资格复审
拟录用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,由省公司统一组织。具体时间为2010年5月6日上午9:00至11:00,地点为四川电力医院六楼会议室。
(二)拟录用人员须提供的材料
1、本人报名信息表(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);
2、本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、推荐书(表)、成绩表、英语四六级证书(其他语种须提供毕业学校证明);
3、本人就业协议书;
4、本人居民身份证;
5、本人体检报告(外地自行体检考生)。
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,外语证书和身份证件提交复印件,其他提交原件。
(三)签订就业协议
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与省公司签订就业协议,直接分配到本人所报考的用人单位。
在签订协议书时,必须明确是否报考研究生、公务员,是否参加其他单位应聘。协议书一旦签订,原则上不得单方解除;否则,按照违约处理。
三、其他
(一)补录
资格复审材料不齐、过期未参加体检或者,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;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,不得签订就业协议。因前述情况产生的录用缺额,由省公司统一组织进行一次补录,即按照报考职位排名确定递补录用人员并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。
(二)报到
已录用毕业生,应在2010年7月31前持有关省市教育厅(局)开具的《就业报到证》以及毕业证书等到相关用人单位报到,并参加用人单位统一组织的新进人员体检。报到手续不齐或体检不合格者,不得办理聘用手续。
特此公告
附件:新进人员健康体检方案